最近几天,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十五次工作会议在中国银监会召开,会议分析了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形势,研究了2022年一季度保险公司综合风险评级结果。
2021年12月,银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二》,对原保监会2015年发布的第二代监管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升级,并于2022年生效偿付能力监管ⅱ是银监会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决策的重要举措是结合金融工作新要求和保险监管新形势,对科学有效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全面完善从一季度实施情况来看,规则二提高了监管指标的风险敏感性和有效性,夯实了行业资本质量,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一季度末,纳入会议的180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4.2%,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0%,实际资本4.9万亿元,最低资本2.2万亿元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6.3%,219.3%和298.5%,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04.2%,136.6%和267.5%
会议还指出,保险业运行总体平稳,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合理区间,风险总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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