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证监会网站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收到江苏通通宝智能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易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意见,以及深交所提交的上述公司注册申请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经审核深交所审核意见及上述公司注册申请文件,证监会同意上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公司上述股票发行应严格按照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招股说明书和承销方案执行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上述公司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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