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推动保险资产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修订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向有关方面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形成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条例》,现正式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由7章85条组成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增加公司治理专章结合最近几年来的监管实践,从总体要求,股东义务,激励约束机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监事会运作,专业委员会设立,独立董事制度,首席风险管理官和高管人员兼职等方面明确要求,从而增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性,全面强化公司治理监管的制度约束二是将风险管理作为专章,从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要求,内控审计,子公司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员工管理,风险准备金,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补充,以加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切实维护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安全三是优化股权结构设计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员会扩大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内外资保险公司股东一视同仁,取消外资股比上限此外,对各类股东进行界定并设定统一适用条件,严格执行非金融企业股东管理第四是优化商业原则和相关要求细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加各类资金委托管理的基本原则,明确要求建立托管机制,提高资产的独立性,禁止债权抵销的表示,禁止通道业务,规定销售管理和审慎管理五是补充监管措施和违法约束分级监管,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报告等内容进行了补充,丰富了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监督措施,增加了违法记录,专业机构违法责任,财务状况监控,自律管理等内容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投资有风险,需谨慎。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