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时间:2023-01-04 11:58:31  阅读量:6421   

证券代码:300112证券简称:万讯自控公告编号: 2022—042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债券代码:123112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深圳万讯自控有限公司简介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112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调整后股价:8.93元/股。

调整后股价:8.73元/股。

转换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2年5月31日。

一,转换价格调整依据

深圳市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457,212只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深圳市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后,公司因送红股,股本转增股本,发行新股或配股等原因发生股份变动及支付现金股利时,公司将按照上述条件的先后顺序累计调整转股价格

假设调整前的转股价格为Po,每股送红股或资本化率为N,每股新股或配股率为K,新股或配股价格为A,每股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P,则:

股息红利或股本:p = po/,

发行新股或配股:p =/,

以上两项同时进行:p =/,

支付现金股利:p = po—d,

以上三项同时进行:p =/。

二。转换价格调整的原因和结果

1.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通过实施权益分派,增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详见《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今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

2.调整结果

根据《深圳市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现将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Po—D=8.93—0.2=8.73元/股

万讯可转债转股价格由调整前的8.93元/股变更为8.73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2022年5月31日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动控制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300112证券简称:万讯自控公告编号: 2022—041

债券代码:123112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深圳万讯自动控制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85,779,089.00股,则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元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基准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计划保持股份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总分配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具体调整将另行公告自2021年12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申请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2,586股,故公司总股本由285,779,089股变更为285,781,675股

二。股权分配计划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5,781,6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万元,首次发行后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差别化税率征收)。

每10股0.40万元以内,持股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200000元税款,持股1年以上,不需要交税。)

三。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分派基准日为2022年5月30日,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本次权益分派公告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四。权益分配的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的对象为:2022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动词 (verb的缩写)权益分配方式

1.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下列a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分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因自主分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委托的现金分红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不及物动词咨询机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路万讯自控大厦,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叶

七。参考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分红具体时间表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动控制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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