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豆油现货市场变化,保障交割平稳运行,大商所于8月12日发布《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交易细则的公告》,将豆油期货标准仓单有效期由最长12个月缩短至最长4个月,自2023年8月首个交易日起生效。
根据公告,豆油期货标准仓单最晚取消时间由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调整为每年3月,7月,11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按此计算,2023年3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后登记的豆油期货标准仓单,应在2023年11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注销
记者了解到,最近几年来,巴西大豆在我国进口大豆中的比重逐渐上升,逐渐成为我国豆油生产的主要原料巴西大豆油含量高,运到中国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气温高的二三季度,导致生产出来的大豆油酸价高如果存放时间过长,大豆油的酸价会进一步升高,影响大豆油的质量在此背景下,大商所顺应产业变化和需求,缩短豆油期货标准仓单有效期,可以直接减少交割豆油的储存时间,保证交割豆油出库时的品质,更好地满足交割买家对豆油品质的需求
此外,缩短豆油期货标准仓单有效期可以加快交割豆油的周转率,有利于交割仓库储存能力和交割工厂仓单的更快释放,从而提高豆油交割仓库的使用效率,增加可供交割的资源,更好地满足客户的交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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